(通讯员 朱向洲)从网上低价购买游戏机作弊器后加价卖给他人牟利,利润竟高达25倍!2026年3月17日,经宜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24年夏天,重庆籍男子陈某某来到宜都市万达广场某电玩城,物色到一名正在游戏机上玩游戏的尹某某,告知其有方法可以多赢钱,并互留了联系方式。后二人取得联系,陈某某告诉尹某某自己有可以遥控上分的设备,价格2000元一套,安装调试成功后收款。同年6月至10月,尹某某多次联系陈某某购买共计7套游戏机作弊器并由陈某某安装在宜都市多处电玩城的游戏机上,加上陈某某安排人员从重庆运送设备的费用,尹某某共向陈某某支付16000元。
2024年11月,宜都某电玩城老板发现游戏机后台数据异常,亏损严重,经调取监控记录后发现有人在游戏机上安装操作,遂向宜都市公安局报案。“我在网上找上线购买的价格为80元一套,卖给尹某某为2000元一套。”陈某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在侦查阶段退缴了全部赃款。
经鉴定,涉案游乐设备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陈某某出售的设备内部加装有作弊模块,配有无线遥控器,可以修改游乐设备传输数据。宜都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某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严重,以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事实和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尹某某也因使用游戏机作弊器“偷分”售卖获利的行为而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