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餐具,作为消费者餐饮过程中直接接触的器具,其卫生安全至关重要,而包装标识则是传递卫生信息的关键窗口。《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消毒餐具外包装上应明确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和批号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这一规定旨在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健康权,避免因包装信息不规范带来的潜在风险。
2025年3月,宜都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中发现,辖区内消毒餐具塑料包装存在印刷不规范的情况。对此,宜都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进行立案调查。通过实地走访、调取相关资料等方式查明,宜都某消毒服务部经营现场卫生环境较差,工作人员未佩戴卫生防护器具,其提供的消毒餐具外包装存在信息印刷模糊、关键信息缺失、消毒企业经营地址与实际不符等违法情形,存在明显食品安全隐患。3月10日,宜都市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制发检察建议只是第一步。由于宜都市辖区内仅有宜都某消毒服务部、宜都某环保清洁服务有限公司2家消毒餐具经营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2家企业长年进行恶性竞争,不断降低消毒餐具销售价格,为了压缩成本、保持利润率,产品质量明显下降。为此,宜都市人民检察院邀请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2次开展专题座谈,沟通协调违法行为查处和优势资源整合问题,最终确定整改方案。经行政机关组织协调,2家公司负责人成功达成关于兼并重组的一致意见,同意将宜都某消毒服务部合并到宜都某环保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有效增强企业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
4月25日,相关行政机关在责令整改的基础上对宜都某消毒服务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后对多个批次消毒餐具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所检项目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标准。
为确保“食药安全益路行”活动开展实效,今年5月,宜都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部门进行专项“回头看”,确认消毒餐具包装印刷不规范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