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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度)

【字号:    】        时间:2021-02-04      

宜都市八届人大

第七次会议文件

 

宜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23日在宜都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宜都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检察机关“落实、稳进、提升”和市委“148”工作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严格落实从严治检,为我市疫情防控和疫后经济社会重振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在服务宜都高质量发展中厚植忠诚本色

助力打赢打胜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积极响应市委号召,迅速组织全院干警及时返岗,全力投入疫情防控,组织34名干警下沉到包保的4个小区,负责16个楼栋631户居民小区的轮班值守,抽调2名干警参加全市青年党员突击队,4名干警参加综合执法督察队,做好防疫知识宣传、防疫物资分发、环境督查整治、交通要道值守、困难群众帮扶等工作,4名干警被评为抗疫先进个人。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会同相关部门迅速行动,通过电视、微信、广播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对于干扰防疫工作、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打击。从严从快办理一起妨害防疫公务案件,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切实维护良好的防疫社会秩序。

扎实服务六稳”“六保,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格落实最高检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针对疫情中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和新情况,提前谋划,积极作为。一是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会同市工商联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倾听民企呼声;主动走访非公企业24家,宣传中央、省市关于推动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协助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解决因疫情产生的涉法涉诉问题。二是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全年依法稳妥办理涉企案件77人,通过办理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案件,为相关企业挽回损失822万余元。在办理某企业负责人杨某某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案中,准确把握依法办案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关系,考虑到其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依法向法院提出非监禁刑量刑建议,法院全部采纳。三是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充分运用12309”检察服务平台,稳妥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37人次,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审查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为贫困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万元,李某某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被《检察日报》全文推介。

用心服务“三大攻坚战”。围绕风险防控,加大打击非法传销、网络诈骗等骗“血汗钱”、赚“黑心钱”的犯罪,守好百姓的“钱袋子”,办理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等案件1185人。落实习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理念,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923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6件,责令相关责任人补种树木694株,监督相关行政机关清理渔洋河岸1.5公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实施以来,监督立办涉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4件,起诉7人,责令相关责任人增殖放流鱼苗16470尾。聚焦脱贫攻坚,继续加大对联系村帮扶力度,落实基础建设项目4个,组织全院干警积极参与消费扶贫,村民和村集体收入稳定提升,圆满完成“国考”答卷。

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严格落实全国扫黑办、最高检关于六清工作的会议精神,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检察担当,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19人。办理的杨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及10个罪名、48起犯罪事实、160名受害群众,主犯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取得良好效果。同时坚持打网破伞”“打财断血一体推进,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将司法办案与源头治理相结合,依法发出检察建议4件,督促相关部门堵漏建制,最大限度地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积极参与“双基强化、三治融合”试点工作。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弘扬美德善行,依法批准逮捕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96人;批捕涉家庭暴力、涉黄涉赌等损害公序良俗犯罪32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二是积极探索融法、理、情于一体的办案模式,深化多向说理答疑和检调对接等机制,注重矛盾化解和做到案结事了。三是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以案释法活动,积极打造“家门口的检察院”,以“微信好友”角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用心用力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监督有新作为。认真履行反腐败法定职能,全年共受理市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7人,起诉33人,不起诉1人。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95162人,同比件数下降24%,人数下降22.5%,经审查,批准逮捕80128人,同比件数下降26.6%,人数下降28.1%;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8384人,同比件数上升8.8%,人数上升4.6%,经审查,提起公诉185249人,同比件数下降20.9%,人数下降28.9%一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庭审主体、全程监督作用,紧盯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不当立案等问题,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活动监督16件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监督立案66人,监督撤案45人,纠正漏捕9人、遗漏同案犯2人,追诉遗漏罪行3个,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二是贯彻谦抑慎刑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对涉嫌犯罪但依法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作出不起诉决定50人。三是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开展财产刑执行、纸面服刑专项检察活动,受理在押人员申诉3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加强对疫情期间监管场所的监督,开展刑释人员必审必谈10人次,建议市社区矫正局对不假外出的梅某某给予行政拘留。

民事检察监督有新进步。用心把握民生导向,以《民法典》颁布为契机,遍访全市155个行政村和社区,与村(社区)干部深入交流247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8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用身边案例帮助老百姓学法懂法,引导老百姓用法治方式解决纠纷,受到群众好评。今年以来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6件,其中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审判人员行为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相关部门全部采纳。

行政检察监督有新气象。持续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加强检察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在执法、司法、监督中形成良好的互动,推动行政执法案件得到实体审理、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避免程序空转。全年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件,其中办理诉讼监督案件2件,均发出检察建议,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公益诉讼工作有新突破。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依法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且对环境有确实危害的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立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起诉3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出台后,与相关行政机关深入到7个乡镇17家野生动物养殖场所进行走访,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促进关停非法养殖野生动物养殖场4家,封存在养存栏野生动物2273头;由市人大常委会牵头,与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从养殖到餐桌无缝衔接,革除滥捕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未成年人检察有新进展。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副检察长全员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云课堂”,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用心帮助孩子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44人,提起公诉44人,监督侦查机关对涉嫌利用网络猥亵未成年人的邓某立案侦查;在办理张某涉嫌虐待未成年人案件中,通过支持起诉,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张某的监护权,及时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民事权益。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依法不捕1人,犯罪记录封存1次。联合市公安局、团市委建立宜昌市首个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避免办案中带来的“二次伤害”,彰显司法的温度。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更高标准司法需求,全力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督格局

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始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及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部署,认真办理并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2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及市民代表参加“公众开放日”、庭审观摩等活动57人次,开展审查逮捕、相对不起诉、国家司法救助等公开听证4件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加公开透明检察权,公开程序性信息514条,法律文书224件,重要案件信息21条,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18人次,运用“两微一端”平台,通过文字、图说、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发表更新检察动态2995篇次,让检察权始终“暴露”在阳光下。

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严格执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司法办案原则,14名员额检察官全部配备在办案一线,按照检察官权力清单,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84件,占全院同期办案总量的16.6%。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全面完成,人员、机构和编制配置向业务倾斜,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2.2%。全面推行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细化检察官权力责任清单,对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数量、质量、能力进行全方位考评。

不断革新办案理念。针对履职中发现的制度、管理等方面漏洞,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9件,同比上升7.4%,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专项活动,让检察建议“掷地有声”,检察建议的回复率、采纳率均达到96%以上。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完成“三远一网”“远程讨论”等项目建设,利用无人机、网络信息筛查等新技术帮助解决“发现线索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疫情期间,率先在全省利用智慧检务开启“无接触式”办案模式,视频提审、视频开庭47件次,做到抗疫与办案“两不误”。

全面开认罪认罚从宽和量刑建议。完善繁案精办、简案快办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适用简易和速裁程序84件,同比上升127%;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断提升量刑建议的精准度、认可度,今年以来认罪认罚适用182215人,适用案件和人数分别占比82.7%73.1%,法院量刑采纳率为96.8%细化办案质量评价体系,全面落实“案-件比”指标,精细打磨每一个办案环节,以匠心求极致,全年案件比为1.533,同比下降19.8%,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质效。

四、不忘从检初心,持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抓紧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政治轮训、“支部主题党日+”、“四双”行动、微党课、庆祝建党99周年等活动,锤炼检察干警的政治品格,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牢记从检初心使命。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新期待,以“检察官教检察官”为抓手,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新颁布的《民法典》、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等,不断革新办案理念。以岗位练兵为推手,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250余人次、各类讲座32期,观摩讨论庭审活动28人次。以青年读书社为平台,组织青年干警持续开展“建功立业”竞赛活动,通过轮岗交流和到乡镇挂职锻炼,促进青年干部早日成才,一名青年干警入选全国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库,2起案件入选全省精品案例。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始终绷紧从严治党之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住检察环节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关键节点,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推进从严治检专题教育,对纪律规定逢会必讲,对纪委通报每期必学,对干警遵守检规检纪开展常态化督查,全年发出督查通报23期,全院干警零违纪。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面对新时期,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疫后经济社会新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方面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构建全方位法律监督格局仍需持续发力;三是检察业务能力还不够强,干部争先创优的精气神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大力气解决。

2021年工作建议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宜昌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聚焦“干在实处、勇当标杆、开创新局”总体要求,紧扣“三示范四节点”目标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强化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落实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正确处理讲政治与抓业务的辩证关系,切实把讲政治融入到检察监督和执法办案工作中,努力在每一项检察工作、每一起司法案件中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大局意识,秉持检察担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安全与发展两件大事,全力抓好“六稳”“六保”、金融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立足检察职能不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推出更多更实举措支持民营经济、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更加主动参与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探索公益诉讼助推基层治理试点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检察办案第一环节,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强化法治自觉,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检察工作。民之所欲,法之所系。主动适应近年来刑事犯罪结构发生的重大变化,秉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定不移地打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抓好群众信访件件回复、司法救助等为民实事,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持续推动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涉性侵违法犯罪入职查询、行业禁入等制度落地落实,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强化检察自觉,创新工作机制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上用心用力。坚持强化监督、精准监督、持续监督,积极构建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新格局。努力补齐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短板弱项,切实推动民事纠纷案结事了人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充分发挥公共利益“守护人”作用,聚焦群众关心的问题,着眼行政机关棘手的难题,用公益诉讼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继续加强与市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汇报沟通,共同维护宜都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自觉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强化行动自觉,深化司法改革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不断深化“案-件比”质量评价指标机制,用好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指挥棒,激发检察人员干事创业新动力,推进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自觉对标对表“四个铁一般”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彻底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顽瘴痼疾,着力构建权责清晰、全程覆盖、有效管用的内外部监督制约体系,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

各位代表,美好蓝图已绘就,砥砺奋进正当时。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干在实处、勇当标杆、开创新局,扎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积极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献礼!

 

 

相关用语说明

 

“六清”:202048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上提出要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具体是: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

“案-件比”:2019年最高检提出的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以审查起诉数作为基准,批准/不批准逮捕申诉审查、退回补充侦查、不起诉复议、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等15项业务数据作为附加案,(基准案+附加案)/基准案为案件比值,更加直观衡量刑事案件在各个司法办案环节质量效率,其中案件比值越低办案效率越高。

“家门口的检察院”:新时代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出的一项创新举措。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建设集法治服务、法治公开和法律监督于一体的检察工作新模式,犹如把检察院从实体店模式办成网店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