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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丨主动上门,让检察办案“暖”起来

【字号:    】        时间:2022-07-19      

(通讯员卢隐升)“陈检察官,实在太麻烦你们了,大热天还要你们亲自上门,我自愿认罪认罚,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今后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这一幕,发生在一起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家中,在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他向上门办案的检察官表达了真挚的感谢。

714日下午,宜都市检察院检察官陈雪霜办案团队成员携带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与值班律师一同顶着酷暑来到因车祸导致行动不便的吴某某家中,上门完成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程序。

去年3月,吴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与他人的轿车发生碰撞,吴某某的腿部在此次事故中重伤,失去行走能力。经对吴某某抽血送检,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29.71mg/100ml,公安机关遂以危险驾驶罪对其立案侦查。

2022710日,该案移送宜都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针对吴某某的实际情况,适当简化了相关办案程序,但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程序却让检察官犯了难,按照《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要求,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一般应当在羁押场所或者检察机关办案区办理,但是吴某某本人行动不便无法到院。

经多番协商,承办检察官将认罪认罚程序搬上门。在吴某某家中,检察官就其涉嫌的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及同步录音录像的工作要求向其作了详细地解释,吴某某听后表示无异议,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对检察官人性化的办案方式表示了感谢。

自“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宜都市检察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上门倾听当事人最真实的声音,全力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提升办案质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能动司法中彰显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