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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酒驾现场冲岗?批准逮捕没商量!

【字号:    】        时间:2024-10-25      

(通讯员 黄新华)国庆佳节期间,亲朋好友欢聚一堂,小酌怡情,可偏偏有人将“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提醒抛之脑后,在饮酒后仍然驾驶机动车,甚至酒驾检查现场为逃避检查驾车冲岗。可惜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虽逃得了一时,但最终仍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近日,宜都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冲岗致交警受伤的案件。

2024年10月1日晚,犯罪嫌疑人孙某某驾驶越野车,自宜都大酒店往雅斯方向行驶至陆城街道长江大道与体育路交汇处,遇到正在此处进行酒驾查处的宜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陆城中队民警。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在接受交警酒精检测后,发现有酒驾嫌疑。现场执法人员要求其下车作进一步检查时,孙某某为逃避检查,不听指令驾驶车辆加速冲岗并逃跑,将交警执法人员带倒在地,导致腰椎骨折及身体多处受伤。2024年10月11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抓获并以袭警罪提请检察机关批捕。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在公安机关酒驾查缉现场,为逃避检查以驾车冲岗的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已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且其在酒驾查缉现场暴力冲岗,致公安民警受伤,公然挑战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险性较大,遂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在此检察官温馨提示,请广大驾驶员时刻谨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提示,遇到交警部门酒驾查缉现场,积极配合接受检查,切不可一时冲动,作出冲岗、伤人之举,否则定将受到法律更加严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