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以换钱之名,行偷盗之举

【字号:    】        时间:2024-05-07      

(通讯员 朱向洲)废品回收站老板好心帮陌生女子换钱,事后却发现现金被盗,该女子是如何实施的盗窃?近日,宜都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盗窃案讲述了现实版农夫与蛇的故事。

2023年9月21日,宜都市某废品回收站老板梁某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给人换钱后被盗,并陈述了事发经过:当日,一名陌生女子拿着零钱到梁某店内,请求用零钱换整钱。梁某用点钞机清点20元的有200张、10元的有100张,在清点5元的时候女子却以店内可能没有这么多整钱为由将20元和10元的纸币拿回。梁某称有足够的整钱,女子便重新交给梁某。梁某清点完5元的有100张后,按照已经清点的零钱总数5500元给了女子55张100元的纸币。在女子离开后梁某重新清点了一遍,发现20元的纸币少了63张,即损失1260元。梁某通过调取店内监控,发现女子在拿回20元纸币的时候秘密折走了一部分。

经公安机关侦查,于当日将正在寻找作案目标的陈某抓获归案。经查,陈某是一名盗窃前科人员,从2015年起先后四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其盗窃手段均为在以零钱换整钱过程中趁人不备窃取财物。2023年9月21日,刑满释放不满一年的陈某由外地流窜至宜都再次作案。

另查明,陈某当天以同样的手法在宜都市另外一家废品回收站盗窃现金2140元,在宜昌市亭区一家废品回收站盗窃现金1000元。

陈某是如何确定作案目标并且屡次得手的?根据其供述,废品回收站的位置大多较为偏僻,因店内一般无贵重物品,所以多未安装监控,店主的防备意识也有所下降;同时由于废品收购对零钱的需求度高,极易答应其以零钱换整钱的请求。“我还会先在门口观察一下,如果店老板看起来比较老实我才会进去”,就这样,陈某以换钱为名多次实施盗窃,最终难逃法网。

经宜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承办检察官提醒,盗窃手段何其多,加强防范最重要,广大市民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辨别能力,妥善保管好自身财物,切莫因好意施便而遭受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