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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服务让捕鱼人“变身”护渔人

【字号:    】        时间:2023-12-12      

 本网讯(通讯员 黄金春)捕鱼人“变身”护渔人!曾经酷爱钓鱼的黄某,因非法捕捞,适用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机制,自愿参加30小时的长江生态保护志愿服务,每日巡查沿岸,制止非法捕捞行为。黄某表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让他认识到了长江禁渔的意义,对非法捕捞的行为十分后悔,希望垂钓人员引以为戒。

今年3月,黄某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捕获多条鲤鱼,被宜都市公安局和宜都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巡检时当场抓获。8月,宜都市检察院受理该案,经审查认定黄某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承办检察官向黄某告知长江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考察机制内容,黄某表示自愿参加长江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该院商请渔政部门设置志愿服务内容和时长等,在渔政部门监督下,黄某向垂钓人员现身说法。

黄某完成社会公益服务内容后,渔政部门出具服务表现评价。9月,人民监督员听证,宜都市检察院综合黄某犯罪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及参加志愿服务表现,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不起诉”不代表“不处罚”!该院积极推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反向衔接,向宜都市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黄某作出相应生态保护补偿处理措施。市农业农村局要求黄某履行水生生态修复义务,黄某购买6000尾鱼苗增殖放流。

截至目前,宜都市检察院已对40余人适用社会公益服务机制,开展社会公益服务1400余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