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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非法排污的“老赖”

【字号:    】        时间:2023-10-27      

    本网讯(通讯员 黄新华)针对某塑料经营部污染环境屡罚不改的问题,湖北省宜都市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督促相关单位履职。近日,检察官对一起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生产设备、废旧塑料等原材料均已清退,排水沟中无污染物及废水外排,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今年8月,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借助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在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中发现,宜都市某塑料经营部因非法排放污水污染环境被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立案查处。

检察官运用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筛选比对后发现,违法行为人某塑料经营部在20222023年连续两年皆因非法排放污水污染环境受到环境执法部门行政处罚。针对行政违法行为人污染环境屡罚不改的情况,该院进行了立案调查。

检察官调取了环保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并对某塑料经营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其仍然未履行改正违法行为的义务,既没有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也没有建设达标的污染防治设施。生产现场的黑臭废水经排水沟直排雨水管道,外溢至农田,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89日,该院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该局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督促违法行为人严格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鉴于违法行为人已多次因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建议该局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管。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成立执法工作专班,积极依法履职,督促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根据回头看现场检查的情况来看,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今年以来,宜都市检察院有效运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等智能办案工具,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6件,运用数字检察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等多方面取得了实效,有力地提升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