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宜都市检察院 > 检察新闻 > 头条

“地笼”式捕捞,不可以!

【字号:    】        时间:2022-07-19      

本网讯(通讯员 黄新华)“收到贵院的检察建议书后,我局迅速组织专班在王家嘴河流域开展巡查,加强监管,并组织召开了王家嘴河流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部署会,研究制定了《宜都市非禁捕水域打击非法捕捞工作方案》,加大了对非禁捕区的非法捕捞宣传和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718日,宜都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了该市农业农村局送来的检察建议书回复报告。

今年5月,宜都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在宜都市王家嘴河流域全心畈段,存在周边村民常年大量使用壶笼等禁用网具从事非法捕捞的违法行为,相关行政机关存在未依法履职的情形。该院第二检察部立即对该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向对全市渔业资源负有监管职责的宜都市农业农村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书。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宜都市农业农村局立即成立了由该局局长担任组长的宜都市非禁捕水域打击非法捕捞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动执法人员47人次,到王家嘴河流域开展渔政巡查25次,办理使用地笼网非法捕捞行政处罚案件1件,现场收缴地笼等禁用网具25副,劝返违规垂钓人员51人,设立禁捕禁钓宣传牌28块,通过专项整治,遏制了该水域内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有效保护了渔业资源。

宜都市河网纵横,水资源丰富,除“两江一河”(长江、清江、渔洋河)实行全流域禁渔外,还有中小河流36条、中小型水库46座也是禁止非法捕捞的。自“两江一河”实施全面禁捕以来,宜都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对3起非法捕捞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缴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共计10990元。

下一步,宜都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踪监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同时不断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将“共抓长江大保护”的理念落到实处,助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和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