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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千株栾树发新芽

【字号:    】        时间:2022-07-05      

(通讯员 杜佳琳、陈雪霜)“补植的一千多株栾树长出了新芽,成活率能达到90%以上。”531日,宜都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和第二检察部联动履职,对办理的一起滥伐林木犯罪案件开展“回头看”,补植复绿效果明显。

今年3月,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在审查起诉一起滥伐林木犯罪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未依法履行补植复绿义务,立即将该线索移送至第二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初查后决定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查明,20218月至11月,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在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枝城镇滥伐林木共计372株,合计活立木蓄积35.1702立方米,破坏了森林资源,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向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宜都市枝城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严格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督促辖区内各级林长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积极履行巡林、国土绿化、生态修复等工作职责,积极推进“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分管检察长曹海燕前往现场开展巡林,实地查看毁林和生态修复情况,并就案件处理和生态修复等工作,分别向镇、村两级林长和行政执法机关提出具体要求。

收到检察建议后,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向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下达了《责令补种树木通知书》,督促其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622日,该院组织公开听证,检察官通报了基本案情和补植复绿情况。听证员认为杨某某虽实施了犯罪行为,但认罪悔罪并积极弥补自己的过错,对其作不起诉处理,能够达到教育与挽救的双重目的,更能体现司法温度。经讨论,一致同意对杨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次日,经院检委会讨论决定,对杨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森林资源保护必须始终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惩治与引导相结合,生态复绿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继续担当履职,持续跟进违法行为人补种树木以及植株成活情况,确保生态复绿落到实效。